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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饶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员主题活动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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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房金党发〔2016〕39号

关于印发《上饶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员主题活动日”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管理部: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员主题活动日”实施方案》已经研究,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落实。

附件:《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员主题活动日”实施方案》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党员主题活动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丰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载体,根据市委《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推行“党员主题活动日”制度的意见》,现就进一步规范“党员主题活动日”制度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每月第一周周二为“党员主题活动日”,如遇特殊情况可在每月上旬适当调整。

“党员主题活动日”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参加对象为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临时不能参加活动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流动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按时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并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或网络等平台等形式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各支部可根据活动主题和内容,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和群众参加。

二、主要内容

在“党员主题活动日”中实行“八事联动”,使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一)集中交纳党费。每名党员在每月“党员主题活动日”当天,按规定向支部交纳党费,不准从工资中代扣,不准一次性交纳数月党费,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人代缴,党支部每月公开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三)集体诵读党章。各支部采取支部书记领诵,全体党员齐诵的方式进行,每次节选《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诵读,通过反复诵读,使党章内容熟记于心,以学促信促行。

(四)学习党规党情。各支部要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中央、省市重要精神、重大部署作为“党员主题活动日”必学内容,采取书记领学、集体研学、专家导学、专题学习讨论会、观看电教片、知识竞赛、重温入党誓词等方式,使之入脑入心入行;坚持过好“政治生日”,在登记好每位党员入党日期基础上,通过赠送红色党徽贺卡、党史书籍等方式,为党员过入党周年等纪念日的“政治生日”,增强党员自豪感;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在一线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五)开展组织生活。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与“党员主题活动日”深度融合。每月一次的党支部会议原则上在“党员主题活动日”当天召开;每次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应与“党员主题活动日”合并进行;每季度一次的党课原则上安排在当季的“党员主题活动日”进行,确保全年不少于4次;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原则上在当年12月的“党员主题活动日”进行,可结合党支部述职、年度总结会一并进行;其它党内组织生活可结合实际合理安排。

(六)实行民主议事。每月“党员主题活动日”当天,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对涉及支部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民主讨论,并及时公开决议决策过程和结果;落实公开制度,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在“党员主题活动日”定期公开党员群众或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党务、政务等内容,并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开展“我为支部献一策”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立足于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发放征集表或调查问卷等方式,向党员征求本单位重点工作、党支部工作的好方式、好方法、好建议,鼓励党员干部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

(七)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围绕精准扶贫、结对共建、新农村建设、综治帮扶、文明创建告示各项工作,组织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老党员、孤寡老人、看望留守儿童、开展爱心募捐、文明交通协警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各项工作的先锋带头作用。

(八)做好“党员主题活动日+服务提升”文章。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围绕更好地服务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有关服务对象,在“+”字上下功夫,创新拓展丰富“党员主题活动日”内容。要围绕“党员先锋岗”、“服务标兵”的争创,在全系统开展“百名干部进百家单位”宣讲服务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缴存单位开展政策宣讲,现场办理业务,做到服务上门,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全系统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日”要与“三创三立”活动、党员“先锋创绩”相结合,与各项目标任务相结合,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与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相结合。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主题活动的关系,把开展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动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该项工作由市中心党委全面负责,机关,各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把规范“党员主题活动日”制度作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并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机关各科室、各管理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要求正常组织开展好活动;要建立考勤制度,将每次“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的主题、内容、形式以及时间、地点和党员出勤等情况详实记入《党支部工作手册》,并做好活动的计划、实施、记录、影像留存和情况上报等工作。

(二)周密制定计划。各党支部要制定全年“党员主题活动日”计划,统筹安排好全年活动内容,为活动开展提供必要条件,具体方案报市中心党委审定;各党支部在活动开始前,要充分听取党员意愿,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在每次活动结束后,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研究谋划下次活动方案。市中心党委根据各党支部计划,视情派人参加指导党支部“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中心党委将采取随机抽查、巡回检查等方式,对各党支部“党员主题活动日”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的党支部,要视情况给予通报或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并要求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的党员,要视情况给予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各党支部要将每月开展的“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形成1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和两张图片报上级市中心党委,对开展的较好的党支部,市中心将积极向上一级党组织推荐。

(四)注重结果运用。各地各单位落实“党员主题活动日”制度的情况,将作为先进工作单位、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党员参加活动的情况,要作为年度履职尽责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先进工作者、党员先锋岗应优先从积极主动参加“党员主题活动日”,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的党员中推荐产生。

(五)做好总结宣传。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党员主题活动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挖掘先进典型。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两学一做”工作协调小组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   2016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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