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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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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19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推选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了《2018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决算和2019年度预算报告》《上饶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关于确定2019年度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的报告》,研究修订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固定资产清查情况的报告》《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固定资产清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和“赣服通”接入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上饶市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设9个科,13个管理部,1分中心。从业人员161人,其中,在编84人,非在编7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308家,实缴单位4947家,净增单位168家;新开户职工2.4万人,实缴职工23.38万人,净增职工1.23万人;缴存额37.84亿元,同比增长14.42%。2019年末,缴存总额230.5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58%;缴存余额14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69%。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6家,与上年相比保持不变。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18.50亿元,同比增长26.97%;占当年缴存额的48.89%,比上年增加4.83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87.9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6.9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不区分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9万笔24.2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41%、27.81%。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1.07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07万笔175.51亿元,贷款余额118.6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6.01%、10.77%、12.4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3.23%,比上年末减少2.41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与上年相比保持不变。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77亿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9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19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末减少(增加)0亿元。

  (五)融资:2019年,融资0亿元,归还0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14.3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4.59亿元。其中,活期1.67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3亿元,1年以上定期22.62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3.1%,比上年末减少3.08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44885.75万元,同比增长10.87%。其中,存款利息6775.9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6288.54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821.2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20959.12万元,同比增长13.87%。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0014.49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75.84万元,其他68.7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23926.63万元,同比增长8.35%。增值收益率1.8%,比上年减少0.1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315.0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182.7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428.9万元。

  2019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3182.7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428.9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429.1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5211.8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3103.3万元,同比增长2.79 %。其中,人员经费1148.76万元,公用经费534.15万元,专项经费1420.39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847.7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148.76 万元、278.78万元、1420.3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615.62万元,逾期率2.2‰。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315.02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869.14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22.04%。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4%提取。2019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60万元,实现对项目贷款余额的全覆盖,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3.51%、5.55%和14.42%。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4.09%,国有企业占12.49%,城镇集体企业占0.81%,外商投资企业占0.2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9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65%,其他占1.35%。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3.49%,国有企业占23.45%,城镇集体企业占0.73%,外商投资企业占0.1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8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49%,其他占0.85%;中、低收入占68.95%,高收入占31.0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8.46%,国有企业占15.75%,城镇集体企业占1.58%,外商投资企业占0.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7.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4%,其他占3.37%;中、低收入占94.29%,高收入占5.71%。

  (二)提取业务:2019年,5.4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8.50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7.55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2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5.29%,租赁住房占1.02%,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2.4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6.5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87%,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3.03%)。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63.49%,高收入占36.5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5.3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4.72%,比上年末减少1.7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5929.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85%,90-144(含)平方米占82.03%,144平方米以上占11.12%。购买新房占75.7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3.9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27%,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8.2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1.6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6.86%,30岁-40岁(含)占36.83%,40岁-50岁(含)占27.64%,50岁以上占8.67%;首次申请贷款占90.6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9.33%;中、低收入占67.6%,高收入占32.4%。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296笔10256.4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5635.9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3883.58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累计试点项目3个,贷款额度3亿元,建筑面积25.22万平方米,可解决4348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3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7.04%,比上年增加13.4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修订了《上饶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调整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调整后,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上限为4364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为486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继续严格执行了根据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印发了《关于上饶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干部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几点通知》,帮助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我市的上饶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干部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严格执行了央行《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将职工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统一调整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二)服务改进和信息化建设情况。涵盖手机APP、网厅、12329热线、短信平台、微信、微博、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全部开发完成,陆续投入使用,目前,手机APP注册人数达53926人,12329服务热线月均咨询电话达到900个,短信平台月均发送量33万条,住房公积金微信关注人数达到近3万人,单位版网厅已投入使用,全市首批300个单位正在试运行,业务审批效率大幅提速。加快推进“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接入,在“赣服通”已发布事项9项,在全市市直单位发布量中位居第二;以直连方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跨市转移在业务系统直接办理。在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结婚信息、个人身份信息、工商信息联通的基础上,人行征信系统已经接通,正在试运行;接入了上饶市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与其他接入单位实现了互联互通;档案规范化和数字化工作基本完成,即将投入实际使用。修订完善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编制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严格落实窗口服务标准制度,全面推行延迟错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全省率先实现引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动产抵押登记专窗并全面投入使用,累计办理业务450笔,实现了公积金贷款“一站式”服务,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赞扬。

  (三)所获荣誉情况。余干县管理部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广丰区管理部、江西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万年县管理部、弋阳县管理部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广信区管理部荣获三八红旗示范点。

  (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成立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主题教育整体方案、学习计划、调研方案、整改方案。3次外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授课,每月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3天,召开学习成果交流研讨会2次,“学习强国”全覆盖,平均分数6580分,干部网络学院全部完成了计分;利用本地红色资源,开展了到革命烈士纪念馆实景教学。采取了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座谈会、大数据等各种手段,开展调研180余人次,开展了调研成果交流会和专题党课。坚持“开门纳谏”,和“刀刃向内”,共梳理出问题21个。把“改什么、谁来改、怎么改、什么时间改、改得怎么样”等内容,面向群众公开,10月14日在上饶日报“晒整改”专栏晒出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整改情况。召开了主题教育评估座谈会,好评率达到100%。按规定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到目前为止,21个问题46项整改措施中,只有4项具体措施正在落实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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