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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季度稽核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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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房金明电202059


关于开展季度稽核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管理部(分中心):

根据市中心审计委员会工作安排及2020年度稽核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规范业务操作,推动公积金新政策落实,结合工作实际,拟于近期开展一次季度稽核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0月底至11月初。

二、检查方式

线上检查与线下抽查相结合,以线上检查为主。

三、检查内容

1.二季度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异地商贷按年提取、商转公贷款、降低期房准入、非公企业职工与单位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提取等新政策的执行情况;

3.归集流水分摊和认领情况;

4.网厅CA锁使用情况;

5.车辆运行经费、延时服务补助发放及差旅费报销情况;

6.中心机关食堂财务运行情况。

四、检查步骤

(一)检查准备阶段。本次检查工作小组成员为:邹祥忞、倪碧林、朱建兰,邹祥忞同志任组长。检查工作小组要照检查内容,制定针对性的检查方案。

(二)检查开展阶段。检查小组根据检查方案,收集相关数据,科学合理开展线上及实地检查,并结合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情况报告。

(三)整改落实阶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方式、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等。各管理部(分中心)按要求进行整改,限时上报整改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管理部(分中心)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实际工作情况,明确各检查项目的责任人,并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做好各类检查材料的收集、整理。

(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检查小组要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与管理部(分中心)做好沟通协调,统筹做好检查工作,做到不偏袒,不瞒报、漏报、压报。各管理部(分中心)要密切配合检查小组开展工作,及时提供检查所需的各项材料。

(三)立行立改,建立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各管理部(分中心)要按照立行立改原则,尽快整改落实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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