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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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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委员,2020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改选、增选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部分委员听取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上半年工作汇报玉山住房公积金骗贷案依法处置进展情况汇报研究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固定资产报损及核销情况的报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报告》审议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的通知》。会议按照《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对《上饶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关于上饶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调整在中心城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上限额度的通知》进行了备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上饶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9个科,13个管理部,1分中心。从业人员165人,其中,在编84人,非在编8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346家,净增单位16家;新开户职工2.81万人,净增职工1.29万人;实缴单位4963家,实缴职工24.67万人,缴存额43.1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0.32%、5.52%、13.93%2020年末,缴存总额273.6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7%;缴存余额164.14亿元,同比增长15.1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6家。

(二)提取2020年,6.1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1.57亿元,同比增长16.5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0.03%,比上年增加1.14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109.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5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上饶市中心城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其他县(市、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6万笔29.4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86%、21.43%。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6.81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73万笔204.92亿元,贷款余额135.1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0.87%、16.76%、13.8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82.34%,比上年末减少0.8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1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349 笔14627.5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0263.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4270.2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0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0年,购买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0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9.49亿元。其中,活期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28.49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2.34%,比上年末减少0.8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52743万元,同比增长17.5%。其中,存款利息10033.1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0600.76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2109.0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24259.24万元,同比增长15.75%。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3144.23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067.03万元,其他47.9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28483.76万元,同比增长19.05%。增值收益率1.86%,比上年增加0.0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665.2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591.5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227万元。

2020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2591.5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227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4094.3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9438.8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3036.08万元,同比下降2.17%。其中,人员经费1437.32万元,公用经费984.06万元,专项经费614.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685.97万元,逾期率1.99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534.38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60万元2020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1.08%,国有企业占22.47%,城镇集体企业占1.34%,外商投资企业占0.1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5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3%,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0.96%;中、低收入占64.92%,高收入占35.0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7.2%,国有企业占13.59%,城镇集体企业占6.35%,外商投资企业占0.2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8.1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4%,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2.76%;中、低收入占93.19%,高收入占6.81%。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9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4.99%,租赁住房占1.09%,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6.1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16%,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6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56.46%,高收入占43.54%。

    (三)贷款业务

    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3.5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4.11%,比上年末减少0.6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4868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15%,90-144(含)平方米占87.5%,144平方米以上占8.35%。购买新房占75.0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3.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8%(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1.7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8.1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1.8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8.21%,30岁-40岁(含)占38.63%,40岁-50岁(含)占25.63%,50岁以上占7.53%;首次申请贷款占88.9%,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1%;中、低收入占62.92%,高收入占37.08%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2.27%,比上年增加5.2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情况明确将奖励性工资纳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全年新增财政配7056万元;进一步加大了缴存单位网上业务大厅的推广力度,目前全市共有268家缴存单位通过网上业务大厅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等有关业务,极大方便了缴存单位正常、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认真落实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疫情期间可向缴存管理部提出申请缓缴,全年共为53家企业、6273名职工缓缴住房公积金2406.02万元;通过管委会决策,2020年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不作调整,维持去年标准,切实做好与企业共克时艰。

疫情期间,对受疫情影响缓缴的企业职工出台了“在疫情期间可正常使用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视同连续缴存。”的优惠政策;及时提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印发了《关于调整在中心城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上限额度的通知》《关于开展降低预售楼盘准入、贷款发放条件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异地购房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和恢复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等文件,对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中心城区的职工将贷款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印发了《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套次认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省民生审计中移送骗提骗贷问题的处理意见》,对“二套三次”住房和骗提骗贷问题的处理意见进行了重新认定;出台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对疫情期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从原来每年一次调整为三个月一次,取金额从原来600元每月提高到1000元每月

)服务改进情况。努力打破“信息孤岛”,在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结婚信息、个人身份信息、工商信息联通的基础上,人行征信系统已经接通并正式运行;和农行、招行、建行通过业务专线互联,实现银行信贷信息核实、黑白名单的共享;已经接入了市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与其他接入单位实现了互联互通,定期向上饶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传数据;档案规范化和数字化工作基本完成,已逐步投入实际使用,部分历史档案可以直接查询利用实现就近办,所属任一管理均可受理提取业务,做到就近可办、同城通办;积极支持大南昌都市圈发展工作,签订了《大南昌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体化政策合作协议》《大南昌都市圈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合作协议》;在全国试点跨省通办业务,实行赣浙闽皖四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与浙江衢州市、福建南平市、安徽黄山市实率先实行跨省通办试点,目前已开通查询类业务10项、业务类4项;扩大贷款委托银行范围,让更多的银行参与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中来,通过银行间的公平竞争,提升银行的服务效率;开展错延时服务,做到办事时间零“断档”;加大业务差错率考核力度,将业务差错率列入年度考核指标,与工作人员年度绩效挂钩;实行了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新模式,为有特殊情况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一对一”服务,努力做到优质服务零“空挡”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成投入使用,2020年网站浏览总量超过26.97万,12329热线接听量达到14498个,短信平台免费发送服务短信302.92万条,住房公积金微信关注人数5.7万人,住房公积金手机APP关注量达到6.38万人,住房公积金房开企业网厅首次投入使用,“赣服通”点击量38.7万次。

(三)风险防控情况。充分利用电子化稽查工具,按月对住建部明确的4大类38项风险点进行排查;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中嵌入稽核子模块,设置风险警示指数,每日对当天的业务进行合规性稽核,摸清风险隐患底数,从源头上化解风险疑点,堵塞风险漏洞。按照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的原则,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规范管控、整改到位。严格落实征信内控制度,加强征信柜员管理,细化征信业务操作规程,全面开展征信信息安全管理专项审计,严守征信安全底线。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新兴业务,开展业务合规、管理费用等进行内部专项稽核,全年共开展专项稽核3次,加强审计委员会作用,推进审计关口前移,强化审计成果应用转化,以内审促规范防风险,对1家中介利用小户型住房反复交易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进行了惩戒,2家公司利用各地非公企业职工离职提取政策差异协助职工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进行了惩戒。加强了征信的利用力度,建立了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对市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发布的3家缴存单位和4家房产开发企业失信行为进行了联合惩戒。

)所获荣誉情况。余干县管理部获省级文明单位,经开区管理部、万年县管理部、广丰区管理部、弋阳县管理部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市中心机关荣获县级文明单位、文明卫生单位,广信区管理部、德兴市管理部、铅山县管理部荣获县级综治先进单位,余干县管理部荣获2020年县直单位综合考核优秀单位、条管单位口优秀单位,德兴市管理部荣获2020年德兴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先进单位,饶慧敏荣获上饶市文明服务明星,赵英美荣获德兴市行政服务中心2020年度窗口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王铭恺荣获“我是党员我带头”先进个人。

党建工作情况。今年以来,党建工作通过“四个坚持”,促进“四个全面”,实现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促进。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促进“三化”建设。印发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基层党组织“三化”建设动员部署会,明确了任务指标、工作步骤和目标要求,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了工作责任,全系统13个支部全部通过“三化”验收二是坚持抓好队伍建设,促进职能全面发挥。将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到全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注重以上率下带动,促进各支部班子能力水平的提升;在玉山县万花职业技术学校组织了一期支部书记党务知识培训,“七一”期间,在铅山组织了现场教学式培训,9月份结合第三季度中心组学习,进行了党员发展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开展支部书记“微党课”竞赛,常态化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先进典型和“争当学习方志敏精神好干部、好职工”评选活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2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主题日等制度。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促进管理全面规范。研究制定了廉洁机关、廉洁公积金方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完善了《住房公积金监督员管理制度》,印发了《关于对我中心系统内部干部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报备管理的通知》,加强了住房公积金中心系统内部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的廉洁自律;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干部职工全部实行钉钉打卡;全面实行了党务政务公开,所有支部每月定期向公布党务和政务有关事项;在窗口推行了工作人员承诺书,所在窗口工作人员及中层干部都定并公开承诺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全面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四是坚持“党建+”引领,促进形象全面提升。开展了“十佳文明服务窗口”和“十佳文明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强化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坚持把扶贫工作作为干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向帮扶村、贫困户购买扶贫农产品2.03万元;协调上饶书协开展“春联万家新时代、福送群众祖国兴”送春联活动,筹集资金20万元,帮助扶贫点改造村服务站,在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上,为帮扶地部分小学捐赠物质12余万元;深入开展“党建+幸福小区”“党建+好商量”等工作,推动党员进社区开展便民接待日活动,组织开展党员到社区(小区)报到活动,所有党员向所居住社区报到,参加社区“七个一”活动,在社区中树立了良好的党员形象。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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