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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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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2018年召开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上饶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听取了“双贯标”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确定了2018年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研究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研究出台了实行按月提取还贷政策,改选了部分管委会委员。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上饶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设9个科,13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76人,其中,在编89人,非在编8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278家,实缴单位4779家,净增单位160家;新开户职工2.43万人,实缴职工22.15万人,净增职工0.87万人;缴存额33.07亿元,同比增长5.12%。2018年末,缴存总额192.68亿元,同比增长20.72%;缴存余额123.26亿元,同比增长17.66%。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6家,比上年增加10家。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14.57亿元,同比增长43.83%;占当年缴存额的44.06%,比上年增加11.86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69.42亿元,同比增长26.5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不区分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9万笔18.9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2.28%、20.94%。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87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48 万笔151.29亿元,贷款余额105.5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04%、14.32%、9.4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5.64%,比上年减少6.73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10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8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63亿元。2018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77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8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18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亿元。

  (五)融资:2018年,融资0亿元,归还2.41亿元。2018年末,融资总额14.3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6.98亿元。其中,活期1.5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15.4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6.18%,比上年减少7.2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40486.79万元,同比增长15.64%。其中,存款利息6052.5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2609.16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825.0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18405.97万元,同比下降2.7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7544.53万元,归集手续费1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675.35万元,其他174.0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22080.82万元,同比增长37.32%。增值收益率1.93%,比上年增加0.2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845.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747.5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488.08万元。

  2018年,上财政管理费用2747.5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488.08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114.1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5982.9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3018.95万元,同比增长19.21%。其中,人员经费1135.74万元,公用经费547.67万元,专项经费1335.7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603.7万元,逾期率2.46‰。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845.2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554.12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24.67%。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8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为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4%提取。2018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60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7.27%,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018年末,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10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3.46%、4.09%和5.34%。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6.9%,国有企业占12.39%,城镇集体企业占0.73%,外商投资企业占0.1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42%,其他占0.73%。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4.57%,国有企业占24.89%,城镇集体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0.0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3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7%,其他占0.26%;中、低收入占75.5%,高收入占24.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2.74 %,国有企业占11.75%,城镇集体企业占1.79%,外商投资企业占0.2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0.6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5%,其他占1.2%;中、低收入占95.9%,高收入占4.1%。

  (二)提取业务:2018年,5.2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4.57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59.6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8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5.15%,租赁住房占0.86%,其他占2.13%);非住房消费提取占40.3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3.4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7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6%,其他占1.75%)。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74.03%,高收入占25.97%。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6.2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6.43%,比上年减少1.9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8407.6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8.63%,90-144(含)平方米占77.9%,144平方米以上占13.47%。购买新房占64.5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1.3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8%,其他占3.8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9.5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0.48%。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6.24%,30岁-40岁(含)占35.71%,40岁-50岁(含)占28.93%,50岁以上占9.12%;首次申请贷款占90.7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9.22%;中、低收入占73.76%,高收入占26.24%。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150笔5880.7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5379.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6362.3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8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2018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8年末,累计试点项目3个,贷款额度3亿元,建筑面积25.22万平方米,可解决4348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3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3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3.61%,比上年减少10.6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2018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为了进一步调动银行在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方面的积极性,方便广大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增加了光大银行上饶分行他九江银行上饶分行为我市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承办银行为我市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承办银行。目前,两家银行上饶分行已开展业务。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调整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调整后,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上限为3502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中央、省驻饶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上限参照南昌市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为4362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为486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继续严格执行了根据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调整了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除销户提取外,将原有提取后需要保留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一年余额的规定统一调整为只保留100元余额;全面开通按月对冲业务。严格执行了央行《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将职工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统一调整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深入贯彻《关于印发<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改进作风、简政便民、服务发展十项措施>的通知》(赣建法〔2018〕24号),按照应简尽简、能简尽简的原则,简化办事流程和环节,大力减少申报材料,大幅度压缩办结时限,增加服务频次和时间,实行统一清单管理,根据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分别制定了18个清单,并在市政府和市中心有关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取消了收入证明、未婚证明、还款承诺、诚信保证书、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医疗报销证明、离退休证明等材料。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信息共享建设,已实现了与民政、公安有关信息的查询;接入了市管局社会信用系统;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对接工作进一步加快,人民银行已经批准我市住房公积金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签订了相关协议,目前正在开发相关接口;在全省率先实现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授权在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开设不动产抵押登记专窗,并正常开展业务。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根据国家住建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以来,安排全系统开展了基础数据清理,对数据进行标准化采集,与各合作银行信贷数据进行了三次核对。5月初,新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线试运行,完成了基础数据和信贷数据的导入和银行结算平台的接入,到6月底,各项业务实现了新老系统平稳对接,10月24日,住建部“双贯标”工作验收组一致通过了我市“双贯标”工作。档案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工作也紧锣密鼓推进,已经全面有序展开。高拍仪、多功能键盘等相关设备全部采购到位并投入使用。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分中心、上饶县管理部、弋阳县管理部、经开区管理部、余干县管理部荣获上饶市文明单位,马红同志喜获江西省首届“优秀巾帼志愿者”荣誉称号,徐伟烨、陈飞两名同志荣获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六)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对玉山住房公积金骗贷案涉案人员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置;对违纪违规的21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对其他5起违反纪律作风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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