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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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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6名委员,2017年召开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决算暨2017年度预算报告和上饶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研究确定了2017年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研究出台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调整和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改选了部分管委会委员等一系列重要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设10个科(室),13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66人,其中,在编80人,非在编8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228家,实缴单位4619家,净增单位228家;新开户职工16166人,实缴职工212807人,净增职工7037人;缴存额30.62亿元,同比增长19.71%。2017年末,缴存总额159.61亿元,同比增长23.74%;缴存余额104.76亿元,同比增长24.31%。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与上年无变化。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10.13亿元,同比下降30.66%;占当年缴存额的32.2%,比上年减少23.39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54.85亿元,同比增长22.6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不区分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732笔23.9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9.63%、22.6%。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21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6万笔132.34亿元,贷款余额96.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33%、22.12%、19.5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2.08%,比上年减少3.67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7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亿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亿元,项目贷款余额1.4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7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 0亿元。2017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增加0亿元。

  (五)融资:2017年,融资1亿元,归还10.39亿元。2017年末,融资总额14.3亿元,融资余额2.41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8.9亿元。其中,活期2.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6.8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3.41%,比上年减少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35010.94万元,同比增长31.22%。其中,存款利息4080.4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9724.27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206.2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18931.65万元,同比增长67.57%。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4097.98万元,归集手续费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131.99万元,其他3692.6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16079.29万元,同比增长4.53%。增值收益率1.7%,比上年减少0.2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0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706.6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872.67万元。

  2017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2706.6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872.67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268.9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9294.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2532.51万元,同比下降4.99%。其中,人员经费1232.41万元,公用经费949.64万元,专项经费350.4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89.37万元,逾期率0.3‰。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500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768.92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0.81%,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3.78%。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7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4%提取。2017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60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4%,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017年末,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10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下降22.55%、5.92%和增长19.7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8.93%,国有企业占11.95%,城镇集体企业占0.65%,外商投资企业占0.0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7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7%,其他占0.7%。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6.26%,国有企业占26.07%,城镇集体企业占0.49%,外商投资企业占0.0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9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4%,其他占0.1%;中、低收入占64%,高收入占3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1.11%,国有企业占17.97%,城镇集体企业占2.83%,外商投资企业占0.1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6.7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69%,其他占0.52%;中、低收入占73.01%,高收入占26.99%。

  (二)提取业务:2017年,3.4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0.13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56.1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9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6.33%,租赁住房占1.68%,其他占0.19%);非住房消费提取占43.83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7.3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23%,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09%,其他占0.2%)。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64.1%,高收入占35.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38.1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8.36 %,比上年减少3.5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0803.5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9.49%,90-144(含)平方米占75.59%,144平方米以上占14.95%。购买新房占29.9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2%),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69.3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54%,其他占0.13%。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1.6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8.3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9.95%,30岁-40岁(含)占34.32%,40岁-50岁(含)占27.08%,50岁以上占8.65%;首次申请贷款占96.79%,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21%;中、低收入占85%,高收入占15%。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359笔13443.8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9498.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6482.5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7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    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7年末,累计试点项目3个,贷款额度3亿元,建筑面积25.22万平方米,可解决4348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2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3.37%,比上年减少47.2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为了进一步调动银行在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方便广大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增加了江西银行上饶分行为我市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承办银行,目前,江西银行上饶分行已开展业务。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调整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调整后,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上限为3259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中央、省驻饶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上限参照南昌市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为3948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为452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继续严格执行了根据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研究出台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调整和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实行了差别化贷款政策,暂停了户籍不在我市的异地缴存职工向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了贷款申请使用年限、住房公积金还款能力计算方法、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账户余额挂钩政策,取消了“缴存职工本人为子女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规定,;严格执行了央行《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将职工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统一调整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不断拓展线上服务。已形成集“12329”客服热线、免费短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于一体的服务体系;加强窗口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等各项服务制度,开展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新举措,实施窗口业务量考核;对条件所熟的婺源县管理部实施服务大厅改造升级,为缴存职工办理业务营造温馨、便利的环境;实现了异地转移接续,于6月成功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全力推进“双贯标”工作,完成了“双贯标”部分硬件和软件采购工作,与软件开发商完成了需求谈判,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有序进行,加快了档案数字化步伐,完成了档案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招标工作。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市直分中心、上饶县管理部、弋阳县管理部、铅山县管理部、余干县管理部荣获上饶市文明单位,邹宋敏同志荣获上饶市五四青年奖章等多项单位和个人荣誉。

  (六)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对横峰县管理部等两例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进行了及时处理,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玉山住房公积金骗贷案正在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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