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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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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002]35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和经市委常委会同意的市编委《关于成立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批复》(饶编发[2002]33号)等文件精神,2002年7月,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成立,直属市政府管理的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2003年6月,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完成了机构调整,撤销了原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财、物上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使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步入了健康、快速发展轨道。目前全市编制97人,设十二个分中心(分设在十二个县、市、区),内设九个科室(综合科、信贷科、缴存提取科、信息网络科、财务科、稽核科、法规科、档案科、客户服务科)和市直分中心。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务实创新,安全高效,以人为本,温馨和谐”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先后多次被省建设厅评为先进单位,荣获全省创造争优群众满意窗口单位,省级、市级文明单位等60余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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